三亿体育官网体育赛事的其他销售收入除了上述的媒体传播权销售以外,体育赛事还有其他一些资源可以用来产生销售效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赛事商品是指赛事举办方开发的与赛事有关的可以销售的产品。通常赛事组织方可以自得设计、生产与销售这些商品,也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将这些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在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环境下,后一种形式正在被各类赛事主办组织所采用。
体育赛事消费品的设计要以赛事本身的资产为基础。随着体育赛事类型的多样化和内容的复杂化,与此相联系的商品或消费品的构成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形成了一个从低成本的纪念品(如印有赛事标志的T恤衫)到高质量和高利润商品的体育赛事商品线(Merchandise Lines)。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赛事商业程度的增高,体育赛事商品的这种层次构成也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
体育赛事的消费品设计可以早于赛事举办的候进行,它的销售可以延续至赛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赛事阶段的商品销售可以采取折扣价。这些体育赛事经济领域通常被称为“后端收入(Back-End Revenue)”。
对于一些有自己独特文化和品牌价值的标志性体育赛事,组委会更多的是把带有赛事专用特殊标识(赛事名称、会徽、吉祥物、会歌、口号及理念等)作为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的企业使用,并有组织地从事一系列经营性活动,或由组委会指定,为组委会提供专项服务。这种经营性活动即赛事特许产品(或称为特许商品、特许纪念品)经营。特许商品生产商与经营商的数量取决于前述的排他性范畴的数量。以我国的全国运动会为例,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的特许商品经营权拍卖成交总额达到715万元,第十届全运会的特许纪念品经营权收入达300万元①。
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加盟特许经营的企业有104家,特许零售点超过2000个,特许商品的总零售额达5亿美元,仅就其特许权使用费一项收入就将近6000万美元,与悉尼申办奥运时3300万美元的预期目标上升了55%。相比之下,2004年雅典奥运会特许经营商仅有18个,但其特许零售点超过7600家,以7.28亿欧元的总销售额打破了奥运商品销售的最高纪录
委托销售(Consignment selling)也是一项有用的赛事商品销售策略。这种策略是指将商品的销售委托给某些零售商并同意后者在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的佣金,同时对没有销售的商品还可以退回给赛事组织方。这种商品销售收入的获取方式对赛事举办方来说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是,在一些零售商不愿意成批一次性买断赛事商品的情形,这种合作方式也不失为一种灵活实用的策略。
这些赛事相关消费品与特许商品在市场上的价值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首先是体育赛事知名度与影响力的大小。这个要素直接决定与它相关的标志物或符号的市场价值,并进而影响与它相关的商品的市场价值;其次是具体赛事的系列标志与符号设计的艺术水准与美学价值;第三是符号设计所形成的文化与情感价值。这个因素可以使这类特殊商品给消费者带来无形价值或利益。传统的大型体育赛事通常会拥有自己的标志与符号(如奥运会的“五环”标志),赛事举办地可以利用这些既有的符号与标志(需要经过这些主管组织的批准),也可以完全创新的手法设计出各自的赛事标志与符号系统,包括吉祥物、申办标志、赛事的徽标、文化标识、志愿者标识以及环保标志等。这些符号的设计要求与举办地区或城市的地域文化特色和赛事亚文化紧密结合,这样不仅可以使商品对旅游者(特别是赛事旅游者)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刺激其购买欲,也可以使其与社区居民的情感联结起来,刺激本地居民的消费;最后是商品的实际效用价值。
除去上述赛事本身以及设计要素以外,赛事组织的产品市场营销行为也直接关系到产品的销售与收益。另外,对赛事相关设计标志的知识产权和商标权的保护与管理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这不仅可以确保收入,更关系到赛事的声誉和品牌形象三亿体育官网入口。
赛事组织方可以自行销售这类商品,也可将一些空间租赁给厂商设立摊位以销售他们的商品。后一类可以看成是一种“让渡权(Concessions)”三亿体育官网入口,或者看成是一种特殊的特许权。一些赛事组织还专门为管理这类事务设立专门的经理职位,负责管理这些企业的相关商业行为以及与此相关的收入和财务事务。
从理论上讲,这里的“空间”包括所有在赛事现场观众与媒体受众眼界范围之内的空间,包括物质空间与虚拟空间。在“注意力经济”时代,这些空间均可以被企业或组织利用来进行营销活动,或展示它们的产品与企业形象。这种潜在的价值是这些空间得以销售的基础,也是赞助商对体育赛事进行赞助的利益诉求(这方面的内容将在下一章详细阐述)。具体来讲,这些空间通常有以下三种形式存在。
这类空间不仅存在于活动场地的物体之上(比赛场地周边围墙、记分牌与计时牌、边界障碍物、告示牌、座椅靠背),也常常利用它们的员工和服装来制造广告机会。
这类空间的载体包括门票、宣传单、海报、有公司题头的纸张三亿体育官网入口、记分牌、零售和分发的袋子以及媒体信息袋等。
这类空间包括因特网空间与移动通信客户端空间两大类。赛事有机会在网站上出售广告空间。网站的价值在于它的长期性,网点可以整年运作,而不只是在赛事举办时。网站也是赛事的资产,合伙者与赞助商也可以利用。因特网可以向目标顾客发送及时的新信息,持续吸引观众。
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以及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类虚拟空间作为销售收入和利润来源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
门票销售对于,业性赛事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但是,很显然,那些公开的非商业性赛事不能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收入